快速发布求购| | | | | 加微群|
关注我们
本站客户服务

线上客服更便捷

仪表网官微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|
客户端
仪表APP

安卓版

仪表手机版

手机访问更快捷

仪表小程序

更多流量 更易传播


您现在的位置:仪表网>包装仪器>资讯列表>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,市场监管总局这样规定

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,市场监管总局这样规定

2024年04月12日 14:46:44 人气: 13638 来源: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
  【仪表网 行业标准】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JJF 1070—2023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》,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有了新的要求,该规范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。详情如下:
 
  JJF 1070—2023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
 
  第 1 号修改单
 
  本修改单经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9日批准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 
  JJF 1070—2023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修改以下内容:
 
  一、4.2.1.2 净含量标注的构成
 
  将第3款修改为:“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,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。例如,标注为‘净含量:5.55kg’”。
 
  二、4.2.1.4 净含量标注的显著性
 
  将“净含量标注应以清晰可见的粗体字体标注”修改为:“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”。
 
  三、实施日期
 
  实施日期修改为:2024年10月12日,实施日期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,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。
关键词: 包装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:ybzhan@vip.qq.com
版权与免责声明
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仪表网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仪表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仪表网"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3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4、合作、投稿、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,请联系本网。
联系我们

客服热线: 0571-87759942

加盟热线: 0571-87756399

媒体合作: 0571-87759945

投诉热线: 0571-87759942

关注我们
  • 下载仪表站APP

  • Ybzhan手机版

  • Ybzhan公众号

  • Ybzhan小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