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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仪表标准】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,生态环境部现批准《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推动印刷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提出了印刷工业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。
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;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;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;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;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;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;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;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;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;GBZ 2.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;GB/T 4754—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;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(试行);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;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;AQ 427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;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(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);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部令 第39号)。
本标准可作为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、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。
本标准实施后,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在原辅材料、设备或工艺革新上进行调整。对于出版物印刷企业,其源头、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目前已经有较成熟的技术可以选择;对于包装印刷企业,无溶剂复合、共挤出复合等技术的推广应用,水性油墨、水性胶黏剂等原辅材料的逐步替代,以及末端治理工艺的升级改造,均会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,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。(更多详情请见附件)